1、熟悉專利法及實施細則。要較詳細了解專利法保護什么、保護誰、如何進行保護,以及專利權人的權利和義務等規定。
2、進行充分的文獻檢索。就是通過查閱專利文獻和非專利文獻,調查了解本發明創造所屬技術領域的現有技術歷史和現狀,以判斷擬申請專利的項目是否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3、對已參加過國務院主管部委或全國性學術團體組織或舉辦的學術會議或技術會議的或者已在中國政府主辦或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展出的發明創造,為了避免喪失新穎性,應按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在會議后六個月內遞交專利申請。
4、對自己的發明創造進行經濟效益預測,估計其技術開發的可能性、范圍及可能的市場需求,在經濟方面全面衡量申請專利的可行性。
5、了解專利文件的書寫格式和撰寫要求,專利申請的提交方式、費用情況和簡要的審批過程。專利法規定,專利申請文件一旦提交以后,其修改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所以申請文件特別是說明書寫得不好,成為無法補救的缺陷,甚至導致很好的發明內容卻得不到專利。權利要求書寫得不好,常常會限制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不了解費用情況或繳費的期限以及不了解申請手續或審批程序,也往往導致專利申請被視為撤回等法律后果。撰寫申請文件有很多技巧,一般沒有經過專門培訓的發明人或申請人是很難寫好的,辦理各種申請手續也是十分細致,要求很嚴格的工作,因此,申請人沒有足夠的把握,最好委托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專利申請手續,其成功率要比申請人自己辦理高得多。
專利申請的程序:
1、申請:由專利申請人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所屬的專利局提出申請。
2、初步審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3、實質審查: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4、登記: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5、駁回申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后,認為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并且經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者進行修改后,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仍然認為不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予以駁回。
6、復審: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
7、無效申請: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8、行政訴訟: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駁回申請的復審決定不服的,或者當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